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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菩提道炬论》涉及的相关问题及其对西藏佛教的影响

[摘要]阿底峡是西藏佛教后弘期的一个关键人物,其著作《菩提道炬论》也在西藏佛教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学术界,对阿底峡及其著作的研究尚不多见。本文以《菩提道炬论》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了该论中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如阿底峡在何部派出家、甚深见与广大行的结合是否始自阿底峡、阿底峡对密宗的态度、阿底峡的修持宗趣等,并简要说明了《菩提道炬论》对西藏佛教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菩提道炬论》;阿底峡;西藏佛教

《菩提道炬论》是11世纪到西藏弘法的印度高僧阿底峡所著。该论的提出及其流传对西藏佛教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论中所阐述的修学次第被藏传佛教后弘期的诸多大师所吸收。尤其是宗喀巴(tsong-kha-pa)大师继承、发扬了这方面的思想,在此基础上写成《菩提道次第广论》,从而对格鲁派(dge-lugs-pa)的创立、兴旺起到了重要作用。阿底峡本人在西藏的宗教活动对重振西藏佛教功不可没。由于他的影响,藏传佛教噶当派(bkav-gdams-pa)得以在西藏创立。噶当派僧人持律谨严,完全按照《菩提道炬论》讲述的次第进行修学,而后宗喀巴大师在此基础上创立格鲁派,又称新噶当派。该派继承阿底峡“先显后密、显密并重”的优良学风,并经后辈大师不断弘扬,逐渐发展成为藏传佛教第一大派,影响持续至今。笔者认为,研究藏传佛教,尤其是后弘期的藏传佛教,就必须研究《菩提道炬论》及其作者阿底峡,这样才能对藏传佛教后弘期的走向、发展及其特点有一个较为清楚的了解,从而能更深刻、更全面地研究宗喀巴大师的思想。本文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对《菩提道炬论》的分析,了解当时的传法背景,借以窥见当时印藏佛教的一些特色、阿底峡本人的修持宗趣及其对藏传佛教后弘期的影响,为今后进一步深入研究印度晚期大乘佛学及藏传佛教各教派思想打下基础。

一、行法之徒须依自部

在别解脱律仪中,阿底峡采用了说一切有部的说法,如他讲到以10种方式得具足戒时,说这是“说切有部的持律者——尊者法救、称音、世友、觉天、意足、大学者世亲、尊者释迦友等人的说法”,所引用的10种方式也取采自《俱舍论》。讲到舍戒原因时,是随/顷世亲在《俱舍论》中的说法。讲到十八部派时,与多罗那它(Taranatha)《印度佛教史》中所列有部之说法完全一致。从这儿我们得出的一个印象是阿底峡是从说一切有部出家的,因为义净曾从部执的观点来决定解释运用戒律的原则。他说:“四部的律仪各别,轻重开制不同,出家的人可以各依部执,不要避重就轻地采取他家的异说,也不必避忌自部独有的开许,怕人家嫌恶。”所以义净总结了一条“行法之徒须依自部”的原则。用这条原则判断,阿底峡可以确切地说就是从说一切有部出家的。但实情却不是这样,诸书所载均告诉我们阿底峡依大众部持律上座出家。这里就产生一个疑问:出家人所依部派与所持学说的关系是什么?是否出家人自己所持的戒律与所宣传的戒律可以不一致?对此疑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阿底峡本人持大众部的戒律,但在西藏传法时,照顾到西藏实情而宣传说一切有部的律。在此有必要稍稍回顾一下西藏佛教的戒律传承:西藏最初的7个出家人是依寂护为亲教师而出家受戒的。当时为了传授戒律,还专门从印度迎请了“说一切有部”的12位比丘,可见西藏最早接受的就是说一切有部的戒律。至于西藏接受说一切有部的戒律,一方面是因为“说一切有部是当时在印度势力较大的一个小乘佛教教派,当时印度大乘佛教徒,无论显密,受比丘戒,一般都是从一切有部僧人受戒”。另一方面,可能与说一切有部的戒律本身很系统化、规范化,持戒人戒律清严有关。义净为解决戒律上的疑问,去印度求法,他所选择的也是说一切有部的戒律。而且当时说一切有部出了一个持律大德德光,他是世亲的弟子。“《广释》中说:‘圣说一切有部中的持律大德,出身于婆罗门的阿阇黎尊者功德光,他是从自他宗派大海中达到彻底通达,并饱餐如来戒律正法的甘露精汁,而成为大智王,复对如来正法心要勤奋修学,而生起了美妙功德’”。德光的学说后大宏于西藏,格鲁派五部大论中的戒律方面的论书就是德光的《律经》。鉴于说一切有部的戒律的殊胜之处,西藏佛教后来主动选择了说一切有部律。到藏王赤祖德赞(khri-gtsug-lde-btsan)执政时,宣布:“除说一切有部(戒律仪)外,其他律宗,及密宗(暂)不翻译”。考虑到这样一种情况,阿底峡从修行实践的角度出发,不再另外宣传大众部的戒律,而直接利用了西藏佛教界早已熟悉的说一切有部戒律,将其组织到自己的修行体系中。事实证明,这种方法是成功的。它使得《菩提道炬论》阐述的修学次第更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很难想像阿底峡会成功。相反的一个例子便是义净学成回国后,一度想用说一切有部的戒律代替汉地早已熟知的《四分律》,可最终未获成功。

第二,上述分析虽可以较合理地解释阿底峡在戒律上的态度,但它实际上默认了出家人所持戒律与其所宣说的可以不一致,这与义净的说法相矛盾。而阿底峡本人也知道“行法之徒须依自部”的原则,在《释文》中提到:“关于‘从谁得戒’等意义,应当请问持律者并阅读诸律典。……关于‘戒体’也应该参阅律典,并向自派的持律者请教”。因此,如果“出家人所持戒律与所宣扬的应一致”这条原则成立的话,那么笔者就可以很大胆地假设阿底峡是从说一切有部出的家,而不是从大众部出家。当然,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认为出家人所持戒律与所宣传的戒律可以不一致,或者阿底峡只是一个特例,他的做法是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做法,不具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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